各市企业,市场部、政企客户部、数据部、数据业务运营中心、客户服务部、网管维护中心、网络优化中心、网络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中心、规划技术部、信息系统部、发展战略部、南方基地: 为加强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网间通信障碍的处理,保障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畅通,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将集团企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网通[2011]45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实行。请省市企业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的管理工作,从一体化出发,把质量管理落实到规划、建设、维护及客服各个环节。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网通【2011】45号) 附件: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网通【2011】45号).zip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企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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